更加重视发挥民主监督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李君如访谈
李君如,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本着“贴着中国社会的现实,展开理论思维的翅膀”的理念,李君如密切关注中国改革与发展现实,致力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史研究,论著等身,影响深远。
李君如还是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作为政协委员,他积极履行职责,先后就“缓解我国水资源短缺”、“网络信息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撰写提案,建言献策。
政协提案的内容在总体上反映了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矛盾及其阶段性特点
本报:您一直强调要重视发挥人民政协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对政协提案的重要性也多次提及,并身体力行,撰写提交了多件很有分量的提案。分析这两年全国两会政协提案的内容与结构,您认为表现出什么特点。
李君如:据去年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共收到提案5430件。这些提案,从结构上来分析,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占第一位,达2200余件;社会建设方面的提案占第二位,达1760余件;文化建设方面的提案占第三位,为670件;政治建设方面的提案占第四位,为370件。又据今年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收到提案5762件(立案5112件),其中,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提案有2400余件,围绕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提案有1800余件,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提案有1100余件。这个结构同去年的情况差不多,在总体上反映了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矛盾及其阶段性特点。
我们是在实现“温饱”和“奔小康”两大目标的基础上进入21世纪,开始向现代化目标进军的。一方面,我国依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工业化和现代化的任务还没有完成,面临的社会主要矛盾依然是人民日益增加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经济建设依然是我们的中心工作;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在进入小康社会以后,对于解决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的声音更加突出,对于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需求更加突出,社会建设的任务更加突出地提到了我们的面前。这一切,就是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依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中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点。一定要按照中央的精神,既要毫不动摇地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又要统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把社会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地位。
民生在经济和社会建设中的共同要求和不同重点
本报:怎样做到在统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同时,把社会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地位。您认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共同的要求是什么。
李君如:众所周知,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是两个不同领域的建设,有不同的建设目标。但是,这两者既对立又统一,经济建设可以为社会建设提供物质基础,社会建设可以为经济建设提供较好的社会环境。要做到既毫不动摇地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又统筹好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必须看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之间有着共同的要求。这就是,两者都是为了解决民生问题。
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民生问题始终是我们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所不同的是,在改革开放的各个发展阶段,民生要解决的重点是不一样的。30年前,我们实现了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转移,今天我们正在深化这一战略转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中国,客观上已经进入了在继续坚持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同时,把社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统筹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阶段。这个新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社会和谐。
经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民生,社会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民生。但是,在经济建设过程中,民生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人的生存问题。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三步走”战略,第一步解决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第二步解决“奔小康”的问题,都是在解决人的生存问题。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统筹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阶段,民生要解决的问题,不仅涉及人的生存问题,而且涉及人的社会保障和人的持续发展问题。
民生问题的重点决定民主政治发展的重点
本报:您提出,研究民生问题,不能就民生谈论民生,而要紧密地联系着民主政治的发展来解决民生问题。请您谈谈民生与民主是怎样的关系。
李君如:应该讲,把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结合起来,把发展民主政治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不断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经验。
这是因为,一方面,民生是民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民主如果脱离了民生就会失去民心,也就玷污了民主。我们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民主政治,归根到底,都要体现在人民群众生活的改善上,体现在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的满足上,给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实惠。
另一方面,民生又离不开民主,民主是民生的保障,民生要通过民主来实现。我们之所以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十分注意把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结合起来,把发展民主政治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就是为了更好地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扫除经济体制改革和生产力发展中遇到的制度障碍,更好地通过发展民主政治解决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以解决民生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民主,会因为各个发展阶段民生问题的侧重点不同而不同。与上述民生的这两个阶段的历史任务及其特点相联系,各级政府的工作及其承担的职能和责任发生了重大变化,对民主政治的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经济建设过程中,解决民生问题,重点要解决的是人的生存问题,这对于各级政府来讲,要解决的首先是一个战略决策问题。比如在领导经济建设过程中,我们要解决好民生问题,就要决策是发展传统的计划经济还是通过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在中国怎么样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够更好地解决中国人的民生问题。这一决策,既是经济决策,又是政治决策。作为政治决策,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就人民群众发展经济的“自主权”问题进行决策。我们在改革初期为了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和发展农村的社会生产力,就决定废除人民公社制度,把农村的生产和经营自主权交给了农民。与此相联系,还建立了村民直接选举的村民委员会,实行了县和县以下人民代表直接选举制度,设立了县人大常委会。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以市场为基础来配置资源,就要政企分离、转变政府职能,把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自主权交给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与此相联系,就要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就要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重点健全民主和法制,等等。
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统筹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阶段,不仅要继续坚持前一阶段在发展经济时为解决民生问题而采取的民主的科学的决策方式,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各项制度,还要进一步探索同社会建设中的民生问题相适应的民主实现形式,以解决人的社会保障和人的持续发展问题。因为,在社会建设的过程中,我们要解决的民生问题诸如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卫生等问题,不是通过把自主权交给人民群众就能够解决的,这些工作都是政府的职能和责任。因此,在我国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统筹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阶段以来,民生问题之所以日益突出地成为各级政府面临的大难题,不是偶然的。我们注意到,解决这一阶段的民生问题,尽管不是把自主权交给群众就能够解决的,但是没有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听任各级政府为所欲为,也是不行的。正因为在社会建设过程中的民生问题具有这样的特殊性,民生与民主的关系问题就必然会以新的形式凸显出来。于是,“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问题就自然而然地提出来了。我们只要稍微关注一下这几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和会内会外的呼声,就可以注意到,现阶段人民群众对民主的期盼,主要是“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所必需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任何一个国家,民主的实现都与这个国家人民现实的民生需求以及与此相适应的政治需求相联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中国,广大人民群众在政治上,不仅需要拥有发展经济的自主权,而且需要拥有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现这“四权”,是现阶段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新要求,因为它是推进我国社会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所必需的,是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社会和谐所必需的。
社会建设为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提供了极好机遇
本报:如您所说,在推进社会建设,解决民生问题的过程中,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担着那么大的责任,具有那么大的权力。如何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约束,政协在这方面怎样发挥作用,请谈谈您的建议。
李君如: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这种民主,主要是通过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大职能来实现的。
多年来,政协委员有一个意见,认为我们在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方面做得比较好,也比较有成效,但在民主监督方面政协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因此,怎么样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是政协在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中,必须进一步解决的一个大问题。
那么,人民政协怎么样在推进社会建设的过程中,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履行好民主监督的职能呢?
首先,在政府进行社会建设问题决策之前,人民政协可以依托广大政协委员向政府部门反映社情民意,对决策方向进行必要的监督。如前所说,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一个重要的不同点是,经济建设主要是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推进的,也就是说,资源的配置和优化主要靠市场(目前我们并没有完全做到这一点),而社会建设则主要是政府的任务和责任。在我国统筹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过程中,民生问题自然而然地就成为各级政府面临的大难题。而人民政协是以界别构成的,政协委员最了解各个界别的民意。在某种意义上,政协委员也是民意代表。社会建设并非政府想做什么好事就可以做什么好事。在社会建设过程中,政府尤其要以真实的民意为基础来进行科学的决策。人民政协可以承担起这一民意渠道的功能,对决策方向进行民主监督。
其次,在政府进行社会建设问题决策的过程中,人民政协可以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供一个重要平台,对政府决策方案的形成进行民主监督。因为人民政协集中了我国大量的精英人才和著名专家,政协委员可以通过人民政协这一平台履行政治协商的职能,为政府的决策服务。上面论及的政协委员提交的关于社会建设方面的提案,主要是建言献策的提案,同时也是对政府决策方案实施的民主监督。
第三,在政府执行社会建设项目决策的过程中,人民政协还可以继续承担起民主监督的职能。如前所说,由于社会建设是由政府为主实施的,建设用的都是纳税人的钱,纳税人的钱是绝不能乱花的。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国家的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加强这方面的监督,政协委员也要承担监督职能。而且,在进行社会建设决策的时候,政协委员就应该进行监督。比如进行这样的社会建设要花多少钱,钱从哪里开支,会不会因此而增加税收,等等。
在统筹经济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尤其在政府以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的时候,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必不可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不仅不能缺席,还要大大加强。在加强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只有依靠民主才能解决好民生问题,这为人民政协进一步发挥好民主监督的作用,提供了极好机遇。